东莞文学艺术院、各文艺家协会、各镇街(园区)文联:
为广泛凝聚一批东莞作家、艺术家骨干力量,巩固、发展和壮大作家、艺术家队伍,形成东莞文艺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机制,推动东莞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意见》和《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艺术家选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
(二)专业能力较为突出,在所属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热心东莞文艺事业,积极参与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东莞市文联”)、东莞文学艺术院组织开展的活动。
(四)有省级以上获奖、展览、展演记录,其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者优先。
(五)鼓励“文艺两新”作家、艺术家申报。
二、选聘办法
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艺术家由东莞文学艺术院组织申报评审后择优选聘一批进行签约(10-20人),签约期限为3年。具体按《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艺术家选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签约作家、艺术家的责任义务
(一)积极完成东莞市文联、东莞文学艺术院布置的与文艺相关的创作、研究、展览、展演、志愿服务等任务。
(二)积极参加东莞市文联、东莞文学艺术院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三)积极开展文艺创作研究、展览展演活动,努力推出具有较高质量的原创文艺作品或策划、参与市级及以上部门举办的展览、展演活动。通过三年的签约引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艺术素养。
(四)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宣传推介东莞文化强市建设,助力东莞文艺高质量发展,对外塑造东莞文艺的品牌形象。
四、签约作家、艺术家享有的权益
(一)获颁“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艺术家”聘书、荣誉徽章等身份标识,签约期间可对外使用“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艺术家”作个人宣传推介。
(二)优先推荐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立项扶持、展览展演、文艺评奖、人才培育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申报、“德艺双馨”艺术家评选、“五个一工程”奖等权威常设性奖项评选。
(三)优先推荐个人作品在国内著名出版社、杂志社发表、出版。
(四)优先推荐个人及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
(五)优先推荐参与东莞市文联、东莞文学艺术院组织的创作采风、签约扶持、改稿分享、业务培训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文艺名家看东莞”“东莞文艺论见”“东莞市文艺名家工作室”“东莞文艺新实力”“文学创作‘全链条’培育”等项目。
(六)优先推荐个人作品在“东莞美术馆联盟”各场馆、“东莞文联文艺空间”“东莞文联礼堂”等阵地举办展览、展演、研讨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市级各协会、各镇街(园区)文联为责任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工作室,汇总审核本协会、本镇街(园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按要求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统一推荐报送。
(二)申请人需填写《东莞文学艺术院签约作家、艺术家选聘表》(见附件),也可以登录东莞文学艺术网站(http://www.dgwxysw.com/)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提交申报材料需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说明、所符合申报条件的奖项(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室情况说明及场所照片等。
(三)请于2025年5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晓军,联系电话:0769-22837248 ,电子邮箱:468228702@qq.com,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可园北路2号东莞文学艺术院。
六、其他事项
(一)纸质文档:纸质申报表(一式2份)、纸质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纸质申报汇总表(1份)。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签约作家、艺术家申报材料”字样,由责任单位统一寄达(由责任单位负责原件的查验)。
(二)电子文档:只需要提交申报表。申报表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格式为Excel。电子文档由责任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注明责任单位名称及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请自行做好申报材料备份,申报材料一经接收概不退还。
东莞文学艺术院
2025年4月14日
一审 | 张 璇
二审 | 刘 浩
三审 | 叶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