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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专栏

推动东莞艺术职称评审工作,是团结引领文艺人才队伍的重要抓手。2024年5月,东莞市人社局批复同意东莞市文联组建东莞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随着评委会的组建,东莞由市文联作为主渠道,面向全市艺术专业人员开展艺术职称初、中级评审工作,正式迈入实施阶段。为了进一步做好艺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广泛宣传,引导更多艺术专业人员参与职称评审,市文联开设“艺术职称评审”专栏,让大家能更好了解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

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系列设置为五个专业类别:

1、艺术表演专业类别:演员、演奏员

2、艺术创作专业类别: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文学编辑、音乐编辑

3、艺术管理专业类别: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

4、文学创作专业类别:文学创作

5、艺术技术保障专业类别:舞台技术、录音师、剪辑

五个专业类别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分为:总则、基本条件、评价条件、破格申报条件、附则、附录。

五个专业类别的基本条件大致相同,包含七个方面。其中:第五点,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艺术职称不作要求;第六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方面,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要达到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要求。

为便于大家直接查阅24个专业的评价条件,现对24个专业的三级、四级评价条件进行了节录整理,供大家参阅,其余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号)。

手机端用户请点击右上角的“切换类目”,查阅24个专业的评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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