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中国文联传来喜讯:东莞市文联获得“全国文联工作优秀集体”荣誉称号。
6月30日,中国文联九届五次全委会暨全国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在北京召开。这次表彰活动,重点面向基层文联和基层干部倾斜,这是中国文联成立以来第一次覆盖全系统的国家级表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文联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加强文联自身建设、增强文联的凝聚力、扩大文联的影响力都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会议下发了《中国文联关于表彰全国文联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文联发〔2013〕77号),对北京市文联《东方少年》杂志社等45个单位和秦岭等37名同志提出表彰,分别授予“全国文联工作优秀集体”、“全国文联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东莞市文联喜获“全国文联工作优秀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文联,也是东莞市文联成立50周年以来首次获得中国文联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