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大朗文学艺术事业,推动大朗文化名镇建设,大朗镇日前出台了《大朗镇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办法》,建立奖励机制,大力推动大朗文学艺术的创作。该《奖励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以年度为奖励周期,并根据获奖项目的奖励等级、奖项类别、规模大小、影响程度等确定奖励额度。其中,奖励等级分为五大类,获得最高等级奖励奖金可达25万元。
根据《奖励办法》规定,凡代表大朗参加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创作竞赛获奖的单位,或者是户籍居民以及在大朗连续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新莞人和在读学生等个人,均可申报创作奖励。大朗的文学艺术工作者纷纷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大大激发了他们的创作热情。
《奖励办法》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影视、文学等均属于奖励范围。大朗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鼓励大朗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出更多优秀的文艺作品,推动大朗文化名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