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市委宣传部近期指导市文联开展了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类)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对17个项目进行资助(奖励)。其中,重点题材创作项目5个,文艺展演项目2个,配套项目1个,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奖项目9个。
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扶优扶强、强化监督、专款专用”原则,现将拟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12日。如发现拟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反映。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0楼36室
联系人:赖女士 梁女士
电话:0769-22836596
附件: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奖励)项目一览表
一、重点题材创作项目
二、文艺展演项目
三、配套项目
四、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表演奖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