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下午,东莞市文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6次学习会议,本次学习重点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彤飚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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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江祎霞同志领学并作重点发言,市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林玉秀,市文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叶新源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廉洁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条例》第八章明确指出了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的严重后果。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廉洁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党纪国法的硬性规定。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公私分明,不以权谋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于为人民谋利益。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条例》第九章强调了不得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不得在社会保障和救灾救济等工作中优亲厚友等方面的纪律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杜绝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会议强调,工作纪律是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条例》第十章涵盖了党组织失职渎职、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泄露工作秘密等方面的内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定,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东莞文艺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要求,市文联全体党员同志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以这些纪律规定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东莞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