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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动态

市文联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文艺维权专项工作调研交流——搭建与司法部门沟通桥梁,推动文艺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文联文艺维权工作推进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文艺维权工作方式方法,2024年12月5日,由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称“市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江祎霞带队,市文联组联部主任、市作家协会主席胡磊,各文艺家协会文艺维权负责同志及文艺维权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静等一行前往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文艺维权专项工作调研交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树良、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姚勇刚、民三庭庭长陈晓艳、民三庭副庭长苗卉卉、民三庭一级法官黄宇齐等代表参与本次调研交流活动。

陈树良副院长带领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党建阵地等,并简要介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架构、特色亮点工作等,进一步加深与会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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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江祎霞首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市文艺维权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市文联组织架构及职能、以及近年市文联文艺维权工作的成效,提出希望能够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沟通联络机制,为我市文艺维权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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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勇刚法官也代表中院对市文联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结合我市著作权案件情况,黄宇齐法官简要介绍了我市近三年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及变化趋势、主要涉诉侵权作品及侵权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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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院统计介绍,近三年我市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达5000余宗,随着大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案件数量也呈逐步上升趋势。其中主要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涉诉作品类型主要是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及摄影作品。黄法官表示,在新时代多媒体和”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著作权纠纷案件应运产生了许多新的涉诉类型,如Ai创作文稿、同人作品、有声读物、剧本杀等,著作权纠纷的审理认定也趋向复杂化,因此原创作者的作品权属自证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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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时代多媒体和大数据背景下文艺创作者如何避免侵权与被侵权、著作权纠纷案件认定侵权及酌定赔偿数额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组建文艺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司法审理的必要性等问题,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法官也给与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如创作思路及时有形呈现;在创作时避免抄袭,通过大数据同类检索避免雷同;创作完成后注重作品登记,通过向版权局办理作品登记证书、区块链技术时间戳等方式固定作品创作、发表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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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研交流活动,为我市文艺界搭建与司法部门沟通桥梁,形成文艺维权合力,为文艺创作者破解难点堵点,进一步增强文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本领,护航文艺创作者的文艺工作,为市文联后续开展文艺维权工作提供更多思路,推动我市文艺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审 | 张 璇

二审 | 刘 浩

三审 | 叶新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12-06 20:00:5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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