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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东莞市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市正在筹备组建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为充实评委会专家库,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就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审专家的专业范围

(一)文学类(创作、编辑专业)

(二)艺术类(表演、创作、管理、技术保障专业)

(三)教育类(文学、艺术专业)

(四)群众文化类

二 、入库专家的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创作、研究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五)已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不予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专家本人填写,详见附件1)原件和扫描件各1份。

(二)东莞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汇总表(单位汇总填写,详见附件2)excel版。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扫描件。

(四)职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五)职称证书网上查询证明书(省内职称可通过“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https://dghrss.dg.gov.cn/jsrc/)、“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官网(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粤省事”小程序、“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33zjsjzx/CertSearch.aspx)、“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qualificatetoquery)等渠道查询后截图;省外职称证书请提供职称评审表扫描件)

(六)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七)业绩佐证材料(图文或音视频材料)。

四、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 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 对申报者职称的评审权、表决权。

3. 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职称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 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2. 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3. 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4. 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5. 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专家入库的程序

(一)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汇总,报送市文联办公室。

(二)市文联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步遴选意见报送市文联同意。

(三)经市文联党组讨论通过后,汇总专家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六、其他

(一)评委会专家库实行动态备案管理,核准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在库专家经市文联党组讨论通过后,有权对专家库中已不符合入库专家要求、不能履行职责等情况评审专家进行调整。

(二)申请材料报送方式(两种方式均需报送)

1. 电子版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982034252@qq.com邮箱(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请盖章扫描上传)。

2. 纸质版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到市文联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以下第(三)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珮盈

联系电话:22837245,18925763065

联系地址:东莞市可园北路2号东莞市文联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东莞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2+东莞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汇总表.xlsx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5-15 17:41:22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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