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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

根据《2025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要求,现就广东省作家协会选题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选题以《2025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为准。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协会员均可申报。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理论评论选题须为专著或特定主题的论文集。除“新时代文学研究”主题专项外,不接受个人或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提供写作计划、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三、省作协推荐选题不超过5个。由省作协组织对征集选题进行论证、筛选后,统一向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四、曾获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或其他面向个人的支持项目尚未结项者,本年度不能申报。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

五、请有意申报的广东作家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一式三份)寄送至省作协创研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广东省作家协会517室。联系人:曾庆文。联系电话:020-38903411。同时请将申报表等材料电子文本(word或wps格式)发至电子邮箱:gdzxcyb2024@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申报材料”命名。

附件:1.2025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3.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注: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链接到广东作家网下载)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5年2月26日

资料来源丨广东作协

一审 | 张 璇

二审 | 刘 浩

三审 | 叶新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3-01 17:00:37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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