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概况
东莞文学艺术院是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行政级别。其主要任务是:策划组织各类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组织开展各类文学艺术研究和评论工作;组织开展文学艺术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二、 人员情况
东莞文学艺术院共有编制数5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人,另有离退休人员1人。
三、 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预算总收入 761.61 万元,总支出761.61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 59.65 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 701.96万元。
四、 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2.7 万元/人·年。
五、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合计 | 761.61 | |
一 | 基本支出 | 59.65 |
2013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56.41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24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701.96 |
2070110 | 文化交流与合作 | 700.7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室(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26 |
注:按《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文艺创作培训班4期费用、实施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训工程、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文学艺术院大楼维护费、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对签约获奖作品进行再奖励经费、文艺资料征集、出版打工文学丛书、东莞打工文学获奖作品再奖励、名家、作家交流业务费、签约作品评审费、“六个东莞”原创歌曲大奖赛活动费用、签约创作项目管理费用、东莞市第四届打工文学擂台赛、“我们的节日”主题征文活动、文艺评论系列活动、新莞人文学系列讲座、签约作品宣传研讨费、樟木头“中国作家第一村”活动经费、打工诗文朗诵大赛、机关工作人员轮训经费、机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