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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年东莞文学艺术院预算信息公开

一、  单位概况
       东莞文学艺术院是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行政级别。其主要任务是:策划组织各类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组织开展各类文学艺术研究和评论工作;组织开展文学艺术培训;组织开展各类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二、  人员情况
       东莞文学艺术院共有编制数5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人,另有离退休人员1人。
三、  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预算总收入 761.61 万元,总支出761.61 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 59.65 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 701.96万元。
四、  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 2.7 万元/人·年。
五、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合计  761.61
 基本支出  59.65
2013101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56.4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4
 一般专项支出  701.96
2070110  文化交流与合作  700.7
2013199  其他党委办公室(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6
注:按《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文艺创作培训班4期费用、实施新莞人文艺创作培训工程、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文学艺术院大楼维护费、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对签约获奖作品进行再奖励经费、文艺资料征集、出版打工文学丛书、东莞打工文学获奖作品再奖励、名家、作家交流业务费、签约作品评审费、“六个东莞”原创歌曲大奖赛活动费用、签约创作项目管理费用、东莞市第四届打工文学擂台赛、“我们的节日”主题征文活动、文艺评论系列活动、新莞人文学系列讲座、签约作品宣传研讨费、樟木头“中国作家第一村”活动经费、打工诗文朗诵大赛、机关工作人员轮训经费、机动经费。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30 15:21:3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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