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畅想和表现“中国梦”,充分展示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以来五年间我省美术创作的新成就,配合为向第十二届全国美展有关画种推送参评作品工作,决定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这是我省五年一届最高规格的省展,同时将从此次展览中推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相关展区的评选。
一、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拟)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出时间:2014年7月15日-30日
展出地点:广州艺术博物院
三、作品主题: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反映和展示中国梦及新中国成立65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精神面貌,特别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
四、展出画种及尺寸规格:
1、本次省展根据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画种设置及相关要求共展出以下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陶艺、综合(动漫、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书籍装帧)。
为配合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作品征集的有关规定,本次省美展将从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中推出作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相关展区的评选。其它画种由作者直接向各有关展区投稿,具体安排见附件。
2、本次省展的作品尺寸规格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对各画种的要求(见附件)。组画作品以一件计算,尺寸的总和按一件作品的尺寸规定。凡超出尺寸规格、重量等的一律不予收件。由于场地所限,参加省展的壁画以kt板形式展出,尺寸不超过2米×2米;雕塑拒绝超大超重作品。
3、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拒绝高仿作品参评。
五、评选办法:本次省展分初评和终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送原作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每人每画种送初评作品照片不超过两件,照片尺寸统一为10寸,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单位:厘米)、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每张作品照片交参评费100元(初评入围后不再交终评费)。
六、寄送作品照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各地级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机构统一报送作品照片及参评费。其他作者可经以下方式单独报送:(1)通过邮局汇寄参评费,并将作品照片与邮局汇单复印件一同寄到省美协;(2)直接送交省美协。
2、寄送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14年6月1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3、寄送地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201室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邮编:510635
电话:020-38486823、38486552
七、送原作参加终评要求及时间:初评入围作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送交原作。原作需装裱(框)。各地级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机构集体送交原作,请初评入围的作者及时与所在地美协及美术专业机构联系,以便安排送件事宜。其他作者可单独送件。
送件时间:2014年7月5日—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晚上:19:00—23:00
送件地点:广州艺术博物院(广州市麓湖路13号)
八、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九、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十、此次省展及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尺寸及相关信息可登录www.gdart.com/gdms(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网)、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查看。咨询电话:020-38486551、3848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