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文学艺术网!
职称评审专栏

第三节 艺术运营专业(四级艺术运营评价条件)

一、四级艺术运营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3年。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受过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具有专业的艺术管理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具备从事媒体运营、推广策划及实施、对外交流联络等艺术运营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艺术运营的基础性工作,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下列条件:

(1)参与并完成本单位的演出、剧(节)目、展览等艺术项目的运营推广任务。

(2)承担过2个以上艺术项目的运营工作。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艺术运营专业技术工作中,提出业务建设可行性建议或工作计划1项并付诸实施,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得到同行或观众的肯定及所在单位认可。

2.充分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专业水平及工作成绩较突出,获得同行的好评和单位的认可。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7-24 14:00:15  【打印此页】  【关闭

微信关注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