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管理类艺术专业人员申报各级职称,除必须达到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评价条件:
一、四级艺术研究员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3年。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基本掌握艺术研究和文艺评论方法,具有一定的艺术研究基本知识和作品分析判断能力。
2.完成本单位交办的艺术研究和评论工作。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在专业刊物发表过本专业论文或艺术评论。
二、三级艺术研究员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艺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2年。
3.取得四级艺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艺术研究工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比较系统的掌握艺术研究和文艺评论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艺术修养,具有独立开展艺术研究和评论的能力和素质。
2.能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下列条件:
(1)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艺术研究和评论任务。
(2)有计划地收集整理本专业较有系统的艺术研究资料。
(3)参与市级以上重点艺术研究项目或省内艺术作品的评论工作,并撰写部分或阶段性的研究成果报告或评论文章。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或完成本单位组织的研究项目4项。
2.完成科研成果不少于6万字(含专著、论文、艺术评论、调研报告等,下同)。
(四)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1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合作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
2.独立撰写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合计2篇以上。
3.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和在地市级以上专业学(协)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的论文2篇以上。
4.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艺术研究报告和艺术评论文章,能展示较高的艺术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