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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专栏

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申报各级职称,除必须达到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评价条件:

一、四级文学创作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文学创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文学创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文学创作满3年。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文学创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文学素养,有比较丰富的生活积累。

2.初步具备从事文学创作的能力,掌握文学创作的基本技巧。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过文学作品,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完结作品,作品订阅量有一定规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由本人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下同)创作的文学作品(含文学评论,下同)累计3万字以上(诗歌按10行1000字计,下同)。

(2)首发于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签约、上架销售的独立原创完结文学作品100万字以上。

(3)首发于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独立原创文学理论研究、文学评论类作品10万字以上。

(三)业绩成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受到县(区)文学界较好的评价。

2.独立或合作创作的网络文学作品,得到网络文学界较好的评价。


二、三级文学创作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文学创作。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满2年。

3.取得四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文化修养,有丰富的生活积累。

2.创作技巧比较熟练,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过多篇文学作品,或正式出版过文学著作,或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过完结作品,作品订阅量有一定规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由本人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累计8万字以上,并受到地市文学界的较高评价,有一定影响。

(2)首发于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签约、上架销售的独立原创完结文学作品200万字以上,在网络文学界有一定影响。

(3)首发于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的专业文学网站,独立原创文学理论研究、文学评论类作品20万字以上,并在平面媒体发表理论研究与评论专业论文20篇以上,在网络文学界有一定影响。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获得市级以上文学奖1个或其他层次文学奖2个。

2.首发于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专业文学网站的独立原创文学作品平均订阅量达到0.5万以上。

3.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

(1)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被翻译成外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并产生一定影响。

(2)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被出版社收入权威性的选集出版,在地市产生较大影响。

(3)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被省级以上文学报刊转载并评价,在地市产生一定影响。

(4)独立或合作创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在地市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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