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作类艺术专业人员申报各级职称,除必须达到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评价条件:
一、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满1年,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动漫创作、游戏设计满3年。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动漫创作、游戏设计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受过系统的基础训练,具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专业的动漫或游戏创作与设计制作方法,熟练运用相关专业领域软件。
3.有一定的动漫或游戏创作设计能力,能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相关创作或设计制作任务,积极参与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实践。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合作(担任主要成员之一)完成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项目获得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公开出版或发行,并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或游戏作品参加市级以上艺术展览1次,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1次。
二、三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评价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满2年。
3.取得四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满4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对本专业有一定的理论研究。
2.比较熟练地掌握动漫或游戏设计专业创作技巧,基本功扎实,熟练运用相关专业领域软件,可独立完成任务或在团队中担任技术骨干。
3.有较强的创作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制作任务。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动漫作品或游戏设计作品参加市级以上艺术展览2次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1次,并提供相关参展或获奖证书。
2.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作品或游戏作品获得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公开出版或发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作品或游戏设计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大型活动或项目所采用,并产生广泛影响力。
4.在热播剧集或热门电影作品中提供动画特效支持并担任技术骨干,制作动漫特效达到行业公认的较高水平。
(四)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1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相关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
2.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动漫或游戏设计制作作品(重点提供体现本人技术设计制作贡献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