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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赛信息

征稿函|“传大美之艺 绘时代底色——2019年东莞美术作品展”公开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由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指导的“莞艺扬帆计划”项目之“传大美之艺     绘时代底色——2019年东莞美术作品展”将于2019年9月在莞城美术馆举行,以展示东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来的美术成果,繁荣新时代东莞文艺创作,并将更多“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艺术精品奉献给人民,献礼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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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展览面向全国东莞籍以及在东莞地域生活、工作的广大美术爱好者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莞城美术馆以“关注本土”为办展理念之一,积极传承和发扬东莞本土艺术底蕴,挖掘和推介活跃于东莞的艺术创作人才。“莞艺扬帆计划”寓意东莞本土艺术扬帆前行、东莞文化顺势发展,并鼓励和推进优秀艺术创作工作。

  “莞艺扬帆计划”项目之“传大美之艺 绘时代底色——2019年东莞美术作品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为主题,以“绘制新征程百年史诗,讴歌新时代华美篇章”为职责,提倡反映时代发展、彰显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生活的作品,面向全国范围进行邀请、征集、评选、展示、研讨等,从而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立足新时代中国现实,努力讲好东莞故事。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学术支持单位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主办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

东莞市莞城美术馆

协办单位

东莞市美术家协会

东莞市青年美术家协会

东莞市莞城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市莞城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组委会成员

  由展览评审组成员及指导、学术支持、主办、承办、协办等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四、参展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

  (一)东莞户籍或东莞籍贯。

  (二)生活或工作在东莞2年以上的艺术爱好者。

  五、作品征集

  (一)作品内容

  投稿作品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的主题,结合社会生活热点及当下艺术发展方向、现状,鼓励创新,提倡反映时代发展、彰显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生活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

  2.作品尺寸:中国画画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全开(180cm×97cm);其它画种装裱后,高度尺寸不超过180cm,宽度尺寸不超过150cm。

  3.必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和原创性,不得代笔,如被发现一律淘汰,并取消今后本赛事参赛资格。

  4.组合作品一组以一件计。

  5.作品需装裱,请勿使用酸性纸。

  (三)作品报送

  1.下载参赛表:参赛者需在莞城美术馆官网http://www.gdgc-art.com下载“莞艺扬帆计划”项目之“传大美之艺 绘时代底色——2019年东莞美术作品展”作者报名表(附表1)、“莞艺扬帆计划”项目之“传大美之艺 绘时代底色——2019年东莞美术作品展”作品信息表(附表2)。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必须填写完整,否则其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规范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2.初评:报送高清照片1张(5M以上)参加初

  评,照片需附带报名表和信息表,一并投送至邮箱2665699187@qq.com。

  3.复评: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参与复评,以莞城美术馆通知为准。

  4.原作投递方式一:邮寄快递;方式二:上门送件。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1号市民广场北楼莞城美术馆,邮编:523001,收件人:霍永良,联系电话:0769-22100180。

  5.截稿日期:2019年8月9日前(以到达当日时间为准,逾期作废)。

  6.作品寄送时须用硬质包装,纸质作品勿卷装并确保作品画面干燥平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参评作品的安全,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7.复评落选作品在评审结束、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的退件环节,请作者本人自取(如有改变另行通知)。逾期不取者视为放弃作品所有权,将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六、作品评选和评奖

  (一)评审组成员: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和广东美术家协会对展览的策展和评审工作进行指导。评审组成员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有关专家、莞城美术馆特聘顾问和莞城美术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

  (二)评选形式:以评审组投票为主,分为初评和复评。

  (三)奖项设立:分为“优秀作品”10件和“入选作品”(以投稿数量核定入选数)。作者将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展览画册。

  七、作品展出

  (一)展出时间(拟):2019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以最终确定时间为准)

  (二)展出地点:莞城美术馆

  (三)展出规模:展览将展出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并配备创作者的相关简介以及创作解析。

  八、宣传出版

  (一)宣传

  1.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征稿事宜以及公布获奖名单,并对展览进行全面宣传,逐步形成品牌效应。

  2.在莞城美术馆官网http://www.gdgc-art.com设立合作艺术家板块,对优秀和入选作者进行推介宣传,达成长期合作的模式。

  (二)出版

  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纳入画册编辑出版范围。画册内容除展品、个人简介外,另附每位参展艺术家的创作心得和艺术随感等,入画册的展品图片每位艺术家1件。画册为国家正规出版社发行出版的刊物。赠送参展艺术家每人画册一本。

  九、收藏

  莞城美术馆作为政府公益美术馆,以收藏当代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艺术作品来丰富馆藏,为美术馆深入研究、策划、推广东莞本土美术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本次展览的相关规定,优秀作品和部分入选作品由莞城美术馆按照适当收藏价格酌情收藏(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同时颁发收藏证书。此外,收藏作品将参与到美术馆对外推广、巡回展览中。

  十、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参评作品送件、取件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作品安全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四)展览期间,莞城美术馆负责展览期间的展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均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六)主办单位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0769-22100180(展览部);0769-22100261(服务台)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4-03 17:36:0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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